同案被收押的還有公司的鍾姓財務主管及賴姓會計人員,檢方以涉犯業務侵占、背信、業務登載不實、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等罪嫌重大,且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表示,新大飼料公司設址台北市,工廠設址設屏東縣內埔鄉,董事長林明宏與鍾姓主管、賴姓會計涉嫌於民國102年至104年間,以短報營收、虛增支出、製作不實財務報表的方式,隱匿新大公司3年度的營收計約3億多元,並虛設空殼公司,將鉅額營收轉入實際由林明宏掌控的空殼公司銀行帳戶內,資金去向不明,嚴重損害新大公司利益。
新大公司因虧損,而於去年聲請解散清算中。公司股東不滿利益受損,去年向檢調單位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