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國防部長馮世寬1月底下令要求全軍要在野戰服、軍便服與軍常服上縫製服務單位的「團體臂章」,3月1日實施,但國防部上週突然下令,要求「軍常服團體臂章暫不佩戴」,遭指「擾軍」。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上午在國防部例行記者會表示,繡臂章是要凝聚形象和向心力,執行前,後勤部隊會檢整,確認臂章是不是如數發到各單位,縫製上希望不要造成困擾,執行成效希望一致。
他說,目前為止會繼續執行這項命令,有些單位3月1日前已發下臂章,有些單位要更多時間整理,希望有餘裕讓大家完成任務,沒外傳要暫停或縫好了要大家拆掉。
國防部自西元1968年即以保防安全為由,規定軍常服、軍便服不佩戴,媒體詢問現在又恢復是否會有保防安全疑慮?陳中吉說,時空環境背景不同,保防安全仍有其他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