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回來了?獲准可與租賃車公司合作
中央社/
9 年前
(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16日電)叫車服務Uber今天表示,已與交通部達成初步共識,雙方以駕駛權益和乘客選擇權為核心考量,Uber可與租賃車公司合作,後續將積極與政府單位商榷Uber與租賃車公司合作的執行細節。
以下是Uber發出的聲明全文。
「近期Uber與交通部進行了對談,達成初步的共識;雙方以駕駛權益和乘客選擇權為核心考量,Uber可與租賃車公司合作,在合規合法下,讓台灣民眾能繼續享有安全、可靠和實惠的交通選擇。
我們後續將積極與政府單位商榷,Uber 與租賃車公司合作的執行細節。Uber也將持續努力並積極推動車輛分享的法規環境,期待車輛分享經濟帶給推動台灣科技創新與經濟動能。」106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