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人事同意權 立院訂3程序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9 年前
針對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以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的人事同意權程序,立法院今天(13日)朝野協商決定公聽會、審查會以及同意權行使的議事日程,朝野同意要在24日對相關被提名人行使同意權投票。
針對總統府提名保訓會主委李逸洋以及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慈陽,分別擔任考試院副院長以及考試委員,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天(13日)邀集朝野協商討論議程時間。朝野同意20日先對被提名人舉行公聽會、22日再以全院委員會方式進行即問即答審查,最後則安排在24日進行人事同意權的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