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母親生前要她拋棄繼承 呂秋遠:就簽吧!

yam蕃薯藤新聞/欠編 2017.02.10 00:00
一位網友向呂秋遠律師提問,爸爸已經過世,媽媽目前重病狀態,平時都是她在照顧,但是媽媽卻提出,要女兒拋棄繼承,但會另外給她一百萬,面對這樣事情,她該怎麼辦? 根據《蘋果》報導,這位女網友解釋說到,媽媽是說女孩子不可以繼承家裡的不動產,所以會另外給她一百萬元,然後要她當場寫下拋棄繼承的承諾。女網友難過的回答道「我可以不要她任何財產,但她這麼做讓我很傷心,因為弟弟從來就沒有關心過媽媽的病情,我知道你說過,『朕沒給的,你不能要』,但是面對這樣的情況,我應該要怎麼辦?」 呂秋遠事後幫網友公開這件是,並回答道,「關於繼承的事情,我們確實要尊重老人家意願。如果老人家想要給誰,那是她的自由。她的個人財產,她當然可以先贈與給你弟弟」,但卻又解釋著如果媽媽真的想處理自己後事的財產,就會先將現有的財產轉給弟弟,因為有些人生前不敢處理,才會將這些是留給後人到法院爭執,所以,呂律師建議這樣「你就同意母親,現在簽署拋棄繼承的書面同意書。為什麼?因為生前拋棄繼承無效,而現給的一百萬收下。」 就目前法律來說,一個人還沒死、沒有蓋棺論定前,法律是不讓繼承人拋棄繼承。呂律師也說「就大方的簽署,讓母親可以安心養病,而且不會對你有任何怨恨,覺得你是孝女。最重要的是,她就不會在生前把財產贈與給你弟弟了,因為你已經拋棄繼承,但是是無效的。」而對於後續真的因為財產而打官司,律師也說到,這位網友拿到財產的資格蠻高的。 最後呂師也呼籲大家,遺產不要分男女不平等,當你老去照顧你的人,大部分都會是女兒,兒子或許會叫媳婦幫忙,只有一部分會自己親自照顧。財產也就是辛苦一輩子,是用來讓自己快活,不要變成遺產以後,才讓兒女去訴訟的。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