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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官殺住持未遂 判刑14年10月

中央社/ 2017.02.08 00:00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8日電)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顏漢文為爭奪廟產,夥同殯葬業者等8名共犯,涉嫌殺害高雄金山寺住持未遂;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依殺人未遂罪,判刑14年10月,全案確定。

這起案件源於警界退休的莊茂鴻從事殯葬業,於民國100年3月起向時任高雄金山寺住持釋傳孝租地,從事殯葬業務且獲利豐厚。

顏漢文協助釋傳孝處理法律業務,認識莊茂鴻,在釋傳孝過世後,高屏地區寺廟住持全由釋圓塵負責,莊茂鴻想與金山寺繼續簽約被拒,顏漢文因投資不順,又積欠銀行貸款,與莊茂鴻圖謀金山寺經營權。

檢調調查,顏漢文與曾任記者的劉己玄偽造開會紀錄,以便申請成立財團法人金山寺社會福利基金會,顏漢文請擔任他司機的李育成及女友張印華,在釋圓塵車上裝GPS追蹤器,收集違反佛教戒律證據。

因始終無法收集到證據,於是由莊茂鴻的出獄友人黃俊清,引介假釋中的陳穎甫製造假車禍,企圖殺害釋圓塵,但釋圓塵只骨折,悻免於死。

假車禍失敗後,顏漢文與莊茂鴻又買了3把槍和子彈給陳穎甫,由張印華假意皈依釋圓塵探聽行蹤;101年9月,陳穎甫衝入屏東準提寺向釋圓塵開槍,貫穿釋圓塵右手臂,擦傷腹部,逃過一劫,陳穎甫當場被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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