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從事字畫買賣的蔡姓女子民國102年5月間持紅菊花、紅壽桃及牽牛花等3幅扇面畫作印刷品,向戴姓藝品店老闆誆稱是齊白石真跡,以每幅新台幣40萬元、共120萬元成交。
戴姓藝品店老闆以132萬元轉賣中國大陸買家時被識破是印刷品,而拒絕交易。蔡姓女子在法院審理此案時強調畫作非印刷品,還辯稱是遭調包;3幅畫作經送法務部調查局二次鑑定,確認是噴墨印刷的印刷品。
判決指出,從事字畫買賣的蔡姓女子民國102年5月間持紅菊花、紅壽桃及牽牛花等3幅扇面畫作印刷品,向戴姓藝品店老闆誆稱是齊白石真跡,以每幅新台幣40萬元、共120萬元成交。
戴姓藝品店老闆以132萬元轉賣中國大陸買家時被識破是印刷品,而拒絕交易。蔡姓女子在法院審理此案時強調畫作非印刷品,還辯稱是遭調包;3幅畫作經送法務部調查局二次鑑定,確認是噴墨印刷的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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