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指出,審查委員關注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進度,是她曾經做過的承諾,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已經開始討論「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置方案,希望在今年內做出明確決定。
總統表示,最近幾年,台灣陸續制定主要國際人權公約的施行法,召開國家報告審查會議,邀請國際專家來台檢視、討論人權議題,發展出台灣參與聯合國人權保障體系的方式;透過施行法的推動,台灣將「兩公約」條文落實在國內法當中,「兩公約」精神的推動,將是人權標準的地板,而不是天花板。
總統說,今年下半年,還有「兒童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要進行國家報告的審查,台灣會努力深化人權保障,並將經驗提供給國際社會參考。
總統認為,新政府最重要的幾項工作,包括年金改革、司法改革、住宅政策、原住民族的歷史和轉型正義,都有重要的人權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