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曉崙自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先考上書記官,後來又考上檢察官,司法官訓練所39期的蔡曉崙進入檢察體系後,西元2001年先在台中地檢署任職,2007年再分發到彰檢,2012年則從彰檢偵查組轉到公訴組。
蔡曉崙在偵查組任職時,曾參與北斗鎮長賄選案,也曾偵辦民國98年在花壇鄉發生的1起有關職棒簽賭引起的槍擊案;任公訴組檢察官時,曾參與法院審理富味鄉案。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表示,蔡曉崙工作表現沒異狀,也非風紀專案等注意對象。
蔡曉崙同事形容,蔡曉崙平時少和同事有互動,在辦公室也很少主動跟同事聊天,大多低頭處理承辦案件;也有人形容,蔡曉崙頭腦聰明、思緒靈活。
地檢署從去年底開始舉辦一系列法律宣導活動,其中多場活動由蔡曉崙出席,向台下學生及公務人員宣導知法守法重要性,當蔡曉崙被收押消息傳開,很多人都認為不可思議,直呼事件將嚴重影響檢察官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