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次長呂寶靜13日表示,根據現行規定,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必須同時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且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還必須是重度失能者,其照顧者因照顧放棄工作,才拿得到每個月新台幣5,000元的照顧津貼。
呂寶靜指出,截至去年9月,該津貼共發出3,000多萬元,約7,000多人領取,但外界反映條件太嚴苛,因此將在推動長照2.0第2波服務時全面檢討,考慮放寬條件,並且考慮把津貼從社會救助層面,拉回長照2.0財源規劃裡。呂寶靜:『(原音)我們有中低收入老人照顧津貼,對於這些老人家他是中低收入,其家人依規定他有照顧的事實,我們就每個月有提供5千元來照顧他們,所以這是一筆錢,那到底規定是不是太嚴苛、需要放寬,我想我們來討論。』
至於如何放寬?呂寶靜說,包括家庭照顧者的親等限制,甚至50歲以上的兒女、媳婦等如何認定為工作人口等相關規定,都是可以檢討的方向。而為給予家庭照顧者更多支援,長照2.0也會針對其提供更多喘息服務,並設立諮詢專線、支持服務據點等,給予心理、情緒上的紓壓管道。
呂寶靜指出,台灣失能、失智或身心障礙者,6成以上都是由家人來照顧,如何讓這些家庭照顧者瞭解長照2.0的服務項目,是推動長照的當務之急之一,衛福部將把對家庭照顧者的溝通列為今年度的重點工作,引導有需要的家庭使用長照2.0服務,讓更多民眾瞭解,在有政府的幫忙下,對家人的照顧可以做得更好,並且減輕自身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