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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籲奈國保留協商 將派人前往處理

中央社/ 2017.01.12 00:00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12日電)對於奈及利亞要求台灣駐奈代表處遷出首都,外交部今天表示,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呼籲奈及利亞與我方保留協商空間,我方將即派專人前往處理。

中新社今天報導,中國大陸外交部長王毅當地時間11日在奈及利亞首都阿布加與奈及利亞外長奧尼亞馬共同會見記者,王毅說,幾天前,奈及利亞要求台灣駐奈代表處「摘牌更名,遷出首都,削權減人」,並禁止奈國政府官員和機構與台灣發生任何官方往來。

據報導,王毅說,「中方讚賞尼方(大陸稱奈及利亞為尼日利亞)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並採取果斷措施解決影響兩國政治互信的歷史遺留問題。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

外交部發布新聞稿表示,奈及利亞與我國從未建立外交關係,但卻與中國大陸於1月11日在奈國首都舉行聯合記者會,宣稱基於「一個中國」不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並終止與我外交關係,企圖混淆國際視聽。外交部對於奈及利亞政府配合中國大陸政治目的所做無理、蠻橫、粗暴的政治炒作,表達嚴正抗議與譴責。

外交部指出,我國與奈及利亞為推動互利的經貿實質關係,於1990年11月21日簽定互設商務代表團備忘錄。我方1991年4月在奈國當時的首都拉哥斯(Lagos)設立商務代表團,奈政府則於1992年11月在我國設立「奈及利亞商務辦事處」。

外交部表示,其後我駐處在洽獲奈國外交部及商務部正式同意,於2001年8月自拉哥斯遷往奈國新都阿布加(Abuja)。自此中國大陸即持續施壓奈國政府將我駐處遷回拉哥斯,迄2009年年底,中國大陸不斷為奈國經貿官員訪台向奈國政府抗議施壓,以至奈國外交部內部「一中委員會」曾於2010年1月做成決議,要求關閉奈、我雙方辦事處。

外交部指出,至於奈及利亞要求我駐奈商務代表團從首都阿布加遷至第一大城拉哥斯,鑒於兩國於1990年簽有設處備忘錄,且奈及利亞目前在台北市也設有商務辦事處,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呼籲奈及利亞與我方保留協商空間,我方將即派專人前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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