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今天公布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增訂公路法第78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77條條文,也就是外界所謂的「Uber條款」,最快6日起就可對Uber公司及司機開罰,最高罰金從原本的新台幣15萬元增至2500萬元。
對此,Uber傍晚回應,尚未得到官方發佈的相關細節,對於總統府公布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表示遺憾,認為這是扼殺台灣從共享經濟獲益,讓台灣成為亞洲矽谷的機會。
Uber強調,正在跟相關政府單位安排會議,洽談制定台灣車輛分享法規完整方案,將致力經營台灣市場,持續支持萬名Uber合作駕駛以及百萬名Uber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