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新北牌照稅 收回自徵

中央社/ 2017.01.01 00:00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日電)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自民國39年起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代徵使用牌照稅至今,為求事權統一及提升服務品質,將自106年1月1日起收回自行辦理徵收作業。

稅捐處表示,汽、機車使用牌照稅收回自行徵收後,稅捐處除了在各監理所、站均派駐人員,對民眾洽公便利性不打折,且提供更專業完善的服務。

稅捐處表示,過去民眾申辦稅單寄送地址變更,僅能在監理機關辦理,明年起,除原監理所、站繼續提供服務外,尚可在稅捐處及各分處受理,服務據點更多更方便。

另外,免徵使用牌照稅及退稅等申請案件,除了可在原先稅捐處及各分處受理外,明年起也可在監理所、站直接申請,無需再至稅捐處辦理,對民眾更便利。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