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指出,陳姓女子獨立照顧4名年幼子女,景況令人同情,但因陳女每月領有民間及縣府補助近新台幣2萬8000元,另有教育儲蓄專戶約100萬元,縣府評估其民生基本需求應能支應。
社會局長楊健人表示,由於負責照顧孩子的母親,行動較不便,可能因此有經濟窘困的焦慮,社會局在接獲通報後,除了對子女進行緊急安置外,也將對陳女輔導與協助。
楊健人指出,社會局在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訪視評估,發現的確有兒少照顧疏忽之虞,因此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對兒童進行緊急安置,後續將對母親進行親職教育輔導及家庭處遇等事項。
楊健人表示,由於緊急安置勢必造成母親情緒激動與家屬抗議,且擔心母親有自傷的狀況發生,已通報相關單位介入評估。
至於緊急安置是以維護兒少人身安全為優先,最終仍希望兒少能回歸原生家庭,只是後續仍需與陳女討論照顧計畫,並提供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