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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廚餘廢油去哪兒 106年食藥署要管

中央社/ 2016.12.26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6日電)食藥署今宣布,明年元旦起將接管全台9.5萬家餐廳、速食店,廚餘及廢食用油去處,並訂定再利用種類,例如廚餘只能做成飼料、肥料,廢油則可做肥皂、生質柴油等。

近年逾期食品改標、廢油及廚餘回收再流入食物鏈等食安事件頻傳,食藥署今公告「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明訂餐館業者廚餘、廢食用油等事業廢棄物將通通歸食藥署管。

食品組科長林蘭砡表示,目前餐館業的廢油、廚餘是根據經濟部「廢棄物管理法」規定進行再利用或清除,明年起全數將由食藥署接管9萬5000家餐館業者的廚餘、廢食用油去向,餐館業者包括便當店、披薩店、速食店等可以立即食用的商店,但像是小吃攤、飲料店、冰淇淋店等業者則不在食藥署管轄範圍。

林蘭砡指出,這次公告的辦法明訂廚餘、廢食用油再利用的用途,像是廚餘可以再利用做成飼料、肥料,廢食用油則可作為肥皂原料或加工製成生質柴油,如想再利用做成表列以外的東西,則須向衛福部提出申請,審核通過才可再利用,但嚴禁流入食品鏈。

此外,餐館業者的廚餘、廢油不論要清除或再利用,都要和受委託的機構簽訂契約,每次清運都要有數量記錄。

林蘭砡說,餐館業者廢棄物如未依規定簽訂相關契約及記錄,可依廢清法處新台幣6000元至3萬元罰鍰,限期未改將按日連續處罰,若是廢棄物再次流入食物鏈,像是逾期食品改標等,則會依食安法開罰6萬到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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