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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航未依時間發放工資 北市將開罰

中央社/ 2016.12.23 00:00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3日電)台北市勞動局今天指出,經勞動檢查發現復興航空公司應於20日發放各項津貼卻未發放,已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應全額給付的規定,後續將依法處新台幣2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復興航空今天上午發表聲明,強調「勞動局已證實興航並未欠薪」。

勞動局勞動基準科下午回應,興航工會21日至北市府陳情應於20日發放的11月外站津貼、夜點費及加班費未發放,勞動局在21日跟昨天至興航勞檢,發現350萬元的津貼無法如期發放,已違反第22條第2項應全額給付的規定。

勞動基準科表示,今天已發函通知興航立刻改善,後續將依法處2萬元至30萬元罰鍰。1051223(圖為中央社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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