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條「孕婦應優先獲得照顧」之精神,高公局考量車輛行駛國道相較其他替代道路較為平穩舒適,在高乘載管制時段提供乘載孕婦的未滿3人小型車通行,使孕婦優先獲得照顧。
高公局也呼籲乘載孕婦的小型車用路人,高乘載管制時段如有使用國道需求,要於交流道入口檢查處主動出示孕期內之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如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2項證件缺一不可,供現場管制作業人員查驗,以利通行。
秉持「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條「孕婦應優先獲得照顧」之精神,高公局考量車輛行駛國道相較其他替代道路較為平穩舒適,在高乘載管制時段提供乘載孕婦的未滿3人小型車通行,使孕婦優先獲得照顧。
高公局也呼籲乘載孕婦的小型車用路人,高乘載管制時段如有使用國道需求,要於交流道入口檢查處主動出示孕期內之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如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2項證件缺一不可,供現場管制作業人員查驗,以利通行。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