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組織法規定,公平會委員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行政院長提名台北大學經濟學系教授兼主任黃美瑛接任主委、前立法委員彭紹瑾接任副主委;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洪財隆及總統府參事郭淑貞為委員。
投票過程中,朝野立法委員依序領票、投票,未發生衝突或抗議。投票在上午10時45分結束,隨即開票。
黃美瑛獲91張同意票、2張不同意票、0張無效票;彭紹瑾獲76張同意票、14張不同意票、3張無效票;郭淑貞獲88張同意票、5張不同意票、0張無效票;洪財隆獲76張同意票、14張不同意票、3張無效票。
立法院長蘇嘉全表示,依投票結果,黃美瑛獲出席立委過半數同意票,同意為公平會委員並為主委、彭紹瑾為公平會委員並為副主委,郭淑貞、洪財隆為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