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蘋果日報》報導,已婚53歲劉姓男子目前任職於桃園醫院,專長為治療女性不孕症及人工受孕等。起訴書指出,2003年劉男在新竹醫院擔任婦產科主治醫師時,幫41歲戈姓女音樂老師做產檢時,2人發生不倫戀,2010年7月約在車上做愛,戈女懷孕後流產,同年11月再到摩鐵嘿休,戈女產下一子後,劉男卻逃避不願負責,戈女氣得找劉妻嗆聲,表明與劉男生下一子,遭劉妻提告妨害家庭,後撤告。
戈女丈夫控告劉男妨害家庭,並求償500萬元,全案日前審結,劉男遭判刑6月定讞,可易科18萬元。民事部分,一審判處劉男須賠償100萬元給戈女丈夫,案經上訴,高院法官認為劉男趁職務之便,竟與病人發生不倫戀,已嚴重違背醫師倫理,二審判處劉男須賠償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