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市所8日邀集台電、中華電信、自來水、欣林天然氣、縣府及中科等單位進行協調,由主任秘書曾茂榕主持,曾主秘表示,管線單位工程發包施工期間,承包商施工造成路燈損壞,市公所頻頻接到民眾抱怨路燈不亮的電話,希望發包單位能夠督責包商,重視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避免類似情形發生,讓南投市政能夠順利推動,同時請承包商日間施工後,夜間派員查巡路燈照明是否正常。
市公所公園路燈管理所長蔡佳文表示,近月來,市區整排路燈不亮的情形時有發生,雖然轉知或當場告知承包商,承包商修復或復舊的積極性不足,請管線單位督責承包商挖壞管線後不要不通報、不修復,同時請教育和提升承包商素質,告訴他們落實回報制度,有疑似挖損管線即應記錄故障點,修復受損線路應由專業人員為之,修復時限應在2日內,避免造成民眾生活上的不便及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損壞管線速報速修比較省錢、省事且省麻煩,所以請發包單位將「南投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及道路挖掘應注意及配合事項,告知承包商,請大家配合,工程完工後,市公所工務課及公園路燈管所共同會勘。
台電及中華電信人員請公所提供聯絡電話,並請施工單位在埋設管線上方10-15公分處舖設標示帶,則可避免挖損管線情形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