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ki之前曾在個人微博上轉貼蕭敬騰的報導與照片,並批評對方是「台灣敗類」、「會騙財騙色」,還攻擊蕭敬騰的經紀人林有慧是「惡毒的女人」,被蕭敬騰提告加重誹謗並與經紀人提出各6千萬和3千萬的賠償。
士林地檢署偵訊時Yuki認罪被起訴,但士林地院審理後,Yuki突然翻供不認罪,最後法官不採信Yuki辯詞,將她依公然侮辱、散布文字誹謗等罪,判處拘役90天,得易科罰金9萬元。
至於民事求償部分,士林地院認為蕭敬騰是知名藝人,林有慧也是知名經紀人,形象對於2人很重要,Yuki的言論恐會危及其出片、演出、廣告、代言等機會,但2人求償金額過高,審酌之後判Yuki須賠償蕭敬騰100萬、林有慧50萬,並登四大報紙娛樂版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