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6日通過攸關「週休二日」的「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喧鬧多時的紛擾終於畫下句點。
勞動部次長郭國文指出,本次修法後,最大的差異就是真正落實週休二日、休息日出勤工資增加、資淺員工特休假增多等。他說:『(原音)最大的差別就是透過修法,他可以完整的落實週休二日,這是第一點,第二是即便在休息日出勤,加班費將獲得一定程度的保障跟提高,第三是特休可以延長,特別是資淺的員工,經過這次修法,日後台灣勞工年總工時會下降,加班費所得會增加。』
郭國文也指出,特休假的部分,只要年資滿半年到1年的勞工,就有3日特休,滿1年有7日,滿2年有10日,滿3年就有14日,5年未滿10年者有15日的特休,10年以上,每年再增加1日,最高加至30日為止,使資深勞工特別休假權益同受保障。
對於外界擔憂修法的好處是「看得到,吃不到」,勞動部強調,除了加強勞檢外,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接獲勞工申訴後,將於60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知申訴勞工,並應對申訴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對於違反工資、工時等企業,也將罰鍰金額提高上限至新台幣100萬元,且可以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也就是150萬元。
勞動部指出,修法後,若企業對於人力及工時安排有疑慮,勞動部將協助企業調適新規定,共創勞資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