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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院會表決 幕僚:林淑芬身心俱疲

中央社/ 2016.12.06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6日電)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因與民進黨團對勞基法修法意見不同,今天未出席院會。民進黨團紀律委員會召委葉宜津說,院會不在場最多罰3萬。幕僚轉述,林淑芬身心俱疲,還無法整理心情。

立法院7月召開臨時會預計要處理攸關勞工週休二日的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因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委林淑芬「失蹤」,勞基法闖關立法院臨時會失敗。

民進黨團日前提出特休假版本,林淑芬與黨團意見不同,林淑芬直言,黨團成員討論政策卻變成針對個人,讓她很受傷;被問到黨團可能動用黨紀?林淑芬表示,自己會「勇敢捍衛我信仰的價值」。

林淑芬2日在黨團會議後選擇不出席院會,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林淑芬全程未出席院會,勞團盛讚林淑芬敢幫勞工說真話,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也說,林淑芬堅持理念,民進黨在野、執政兩個樣,「在野說她是優質認真委員,執政卻變成違反黨紀」。

林淑芬一整天不接電話也未發臉書,林淑芬幕僚說,為了勞工權益卻變成黨內公敵,林淑芬越想越難過;被問勞基法修法完成三讀,林淑芬的心情?幕僚轉述,林淑芬認為堅持付出的代價,讓自己身心俱疲,飽受異樣的指責,到目前為止,林淑芬還沒辦法整理自己的心情。

葉宜津說,根據黨團強制動員辦法第二條規定,具重大爭議的事項,要求記名表決,表決時不在場或不遵從黨團決定的成員,每次罰款新台幣1萬元。但1人的罰款總額,每天以新台幣3萬元為限,林淑芬最多被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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