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為持續協助大型企業取得資金,金融機構對大型企業的專案貸款措施延長 1年至明年底,專案貸款由承貸金融機構以自有資金提供大型企業週轉及資本性支出融資。
為因應景氣並協助企業擴大投資、創造出口,協助經濟發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4年8月12日訂定發布「金融機構辦理振興經濟非中小企業專案貸款暨信用保證要點」,該項貸款專案將於今年底到期。
同時,考量大型企業亦有擔保品不足的情形,專案貸款亦規劃由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運用國發基金所提撥的保證專款提供信用保證,其中短、中期週轉融資,為每一企業融資餘額最高6000萬元;資本性支出融資為每一企業融資總餘額最高2億元;而信用保證成數最高可達貸款額度的8成。
呂蕙容表示,大型企業的穩健發展是奠定台灣經濟成長的基石,專案貸款有助於提供國內大型企業因應景氣變化的融資需求,有需要的企業可逕洽詢各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