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休二日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日要在立法院會闖關,但是勞工團體激烈抗爭,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更被抗議人士包圍、推倒在地,抗爭場面越演越烈。
面對相關修法引發強烈反彈,行政院表示,推動周休二日修法的目的是落實周休二日,勞工因此多出13天休假,雖然扣掉了7天國定假日,但是勞工還有6天假日,比現行制度更好。
行政院也表示,民進黨團也提出修改特休假規定的修正動議,增加資淺勞工的特休假天數,搭配周休二日修法;根據修法草案,福利比公務員更好,且指定由勞工支配調度,如果沒有休完,雇主必須加倍發給工資,勞工「看得到也吃得到」。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說:『(原音)而且我們讓勞工前面可以有的特休假的量,甚至比公務員更好,所以如果公務員是「朝三暮四」,我們勞工就是「朝四暮三」,目的就是要讓他真的能夠看得到、吃得到,因為勞工工作是沒有公務員那麼穩定,這樣對勞工最有保障,而且比公務員還要好,前面那一段都比公務員要好,這是為什麼支持民進黨版的原因。』
根據修法版本,勞工在同一單位受雇6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有3天特休假;1年以上、未滿2年者,7天;2年以上、未滿3年者,10天,比現行規定多3天;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4天,比現行多4天;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5天,比現行多1天。徐國勇表示,勞工工作穩定度不比公務員,因此政府更要照顧勞工在工作前幾年的工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