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蘋果日報》報導,46歲李姓男子今年4月15日晚間10時許,在新北市蘆洲區中原路某巷口紅線違停,徐姓員警巡邏經過,上前攔檢時聞到車內散發酒味,測得李男酒精濃度高達0.91毫克,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
不過,李姓男子開庭時卻堅持沒有酒後開車,當時只是將車子停在巷口,等妹婿前來開車,因口渴才會拿車內的酒解渴,由於檢警均未能舉證李男是否有駕駛行為,法官認為不能因李男在車內喝酒,就認定其涉嫌酒駕,因此判處李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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