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2國小男童自主訓練遭撞命危 約用人員拒酒測引發執法爭議

創新聞/創小編
1 分鐘前
1b0183cb87ec1b6aab9057a7fda3331c

【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花蓮 報導】花蓮縣萬榮鄉45縣道日前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一名萬榮鄉公所33歲陳姓約用人員駕駛箱型車時,與兩名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的國小男童發生碰撞,造成2名男童重傷送醫,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由於陳姓駕駛事故後拒絕接受酒測,引發家屬質疑警方處置程序,警方事後坦承處理未臻周延,已展開調查,並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偵辦。

據了解,受傷的12歲楊姓少年與11歲彭姓男童分別為學長、學弟,同為萬榮國小學生。家屬表示,彭姓男童是鄉內田徑選手,兩人原本都在萬榮國小訓練,但因萬里溪堰塞湖黃色警戒,校內訓練場地暫時封閉,因此改前往明利國小自主練習,不料途中發生嚴重車禍。

警消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將兩名男童送醫急救,因傷勢嚴重,隨後轉送花蓮慈濟醫院治療。家屬指出,11歲彭姓男童肋骨斷裂8根並有內出血,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12歲楊姓少年則因內臟受損緊急接受手術,醫療團隊持續搶救中。

事故發生後,家屬質疑陳姓駕駛為萬榮鄉公所約用人員,在萬里溪堰塞湖黃色警戒期間,且疑似於上班日駕車外出,竟涉嫌酒後駕車肇事。家屬也批評警方第一時間未依法採取更積極作為,僅因駕駛拒絕酒測即讓其返家,引發外界關注。

對此,鳳林警分局表示,陳姓駕駛於事故現場向警方表示,前一晚曾飲酒,擔心體內仍有酒精殘留,因此拒絕接受酒測。警方當場依規定開立拒測舉發單,並透過身體平衡測試及問答等方式進行初步判斷後,讓陳男返家。

鳳林警分局長劉玉祥表示,分局事後檢討發現處置程序仍有不足,立即向花蓮地方檢察署聲請鑑定許可,當晚9時許尋獲陳男並完成抽血檢測,檢驗結果未驗出酒精反應,全案仍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檢方偵辦。警方坦承,第一時間處理確實不夠周延,目前已展開行政調查,如查有疏失,將依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萬榮鄉公所表示,33歲陳姓男子為短期約用行政助理,任職僅1個多月,聘期原訂至今年11月底。經查,事故發生於中午休息時間,並非執行公務期間。

公所指出,已於今日召開約用人員考核會議,正式啟動考核程序,將依相關規定從嚴處理。陳姓約用人員也已主動表達協議離職意願,後續將配合相關司法調查。(照片/記者 陳雅琪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