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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勞資協商 無共識無焦點破局

中央社/ 2016.11.24 00:00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4日電)復興企業工會副理事長龐閔憶今晚表示,經過3個小時的勞資協商會議之後,雙方仍沒有共識跟沒有焦點,協商再度破局,明天將再度召開,盼雙方都各退一步。

復興航空日前宣布解散後,勞資爭議又成為外界關注焦點。經過昨日的協商會議破局、復興企業工會上午至勞動部抗議後,下午4時,勞資雙方再度展開協商會議,復興航空執行長劉東明親自主持,但經過3小時的討論之後,仍無共識,協商會議再度破局。

復興企業工會副理事長龐閔憶說,會議剛開始就超過半小時為了會議名稱而爭執,資方認為今天是第3次召開勞資會議,但前2次工會並沒有開,怎麼會有第3次協商會議,而復興則認為之前有跟勞工開的協商會議都算在內。

龐閔憶表示,現場仍有資方的勞工代表跟工會一起發表意見,開會中也有把工會訴求告知資方,但資方仍堅持以勞動基準法的資遣費來走,而工會則認為這屬於大量解僱,應該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來計算資遣費。

龐閔憶指出,公司也告知她們,公司估算的資遣費就是新台幣6億元應該夠,但到底夠不夠,工會真的不知道。

資方的勞工代表有認同資方開出來的資遣條件,龐閔憶說,工會現在面臨要對抗資方外,還要對抗資方推派出來的勞工代表,但工會不會放棄。

「無共識無焦點」,龐閔憶表示,今天會議上雙方並沒有達成共識,明天下午將再度召開,雖然還是會有4名資方推舉的勞工代表,但工會會推舉4名勞工代表跟1名顧問參加協商會議。

龐閔憶說,希望資方再好好想一想,讓大家有些彈性,明天的會議就可以圓滿結束,完成所有勞工的心願,讓想要留下來的人留下來,想離開的人離開,如果仍無法達成共識,也希望勞動部介入協商。

復興企業工會提出的訴求為資遣費以年資一年一個基數作為計算,另外加50萬元作為補償;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應於60日前預告員工,故離職日應為106年1月21日;希望資方可以再度開放優退,讓原本想優退卻被慰留的勞工也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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