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協商中藍綠達成共識,也在協商結論上簽字,但時代力量黨團下午和晚間接連發出聲明強調,協商結論不應限定審查完成時間,對於草擬的協商結論包含「於11月14日、16日及17日召開3天會議(其中1天為公聽會)完成審查,即送院會處理」等字眼不滿,認為應將「完成審查」刪除「完成」兩字,並在「即送院會處理」前加上「待審查完畢」,要就此修改才願意簽名。
吳秉叡痛批,已經答應一天開公聽會,另外2天都開委員會審查,可以從早上8點開到半夜12點,而真正比較爭執的條文才3條,「到底要開多少會他們才會滿意,不要以開會為名、行杯葛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