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26歲越南籍陳姓男子,上一次從台中大甲原雇主工作處所逃逸3個月,跑到苗栗苑裡打工,8月間被苗栗縣警局通霄分局查獲移送移民署苗栗專勤隊收容,9月遣返回國;但回國2個月後,他又費盡千辛萬苦遠赴大陸地區透過當地人蛇集團安排輾轉偷渡來台,上岸才4天,同樣栽在通霄分局員警手裡。
苗栗縣警局通霄分局今天指出,苑裡分駐所8日上午接獲報案稱苑裡市區一處建築疑似有逃逸外勞,員警前往查緝果然在2樓房間發現陳男,檢查他的護照,並未加蓋出、入境章,懷疑他非法入境;陳男滿臉懊惱,甚至突然下跪哭求「我不要回去」拜託警方放他一馬。
陳男供稱,回國後有仲介告訴他偷渡來台的管道,以人民幣3000元代價交由大陸仲介,安排和其他偷渡人士一同搭船進台,11月4日白天不知在何處上岸,另以新台幣1000元代價攔車前往苑裡落腳,不料,短短4天即遭查獲。
對於一再偷渡來台原因,警方懷疑陳男除來台打工賺錢之外,應該還有感情因素牽絆,不過因屬私人領域並未多加過問,訊後仍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