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表示,38歲許男曾因公共危險、毒品等案件,經法院判處3年2個月徒刑確定,並於民國102年12月間服刑假釋,但仍不知悔改。
許男於今年6月間駕車搭載女友至小港區福隆街時,兩人因細故發生爭吵,女友負氣下車徒步,不料許男怒氣未消,竟在馬路上開3槍,其中一次對空鳴槍,另一發子彈誤擊路旁一棟三樓住宅的玻璃門毀損,許男並持槍恐嚇女友。
警方循線逮捕許男,在他背包起出改造手槍1把、彈匣1個、子彈20發、安非他命5小包、K他命2小包和吸食器及電子磅秤等,全案送辦。
高雄地檢署偵結,分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