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性侵案 北檢偵結起訴求刑49年

中央社/
9 年前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4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秦偉涉性侵案,今天上午偵結;檢方認定秦偉涉犯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其中還有被害人未成年,建請法院加重其刑,10罪共量處49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