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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萬地價稅 中市:多非自用住宅

中央社/ 2016.11.02 00:00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日電)台中南屯區有民眾指其自用住宅地價稅從新台幣16萬元增為133萬元,台中市政府今天指出,此民眾絕大部分並非自用住宅,事實上其60餘坪自用住宅土地總稅額僅增加1000多元。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長陳進雄指出,此民眾共有10餘筆土地,其中應稅土地6筆、共計900多坪,僅2筆共60餘坪為自用住宅土地,有3筆共800多坪土地為重劃後的一般土地,1筆4坪為一般土地,因此,自用住宅土地僅占總面積6.8%。

陳進雄表示,這位民眾800多坪重劃後土地,依法可享有減半徵收地價稅的優惠,因此過去2年皆減半徵收。今年到期後,開始恢復全額課徵,雖然考量土地市價上升,一併調整土地公告地價1.51至2.73倍,但事實上該民眾的60餘坪自用住宅土地總稅額,僅從2429元增到3661元,其餘皆為一般土地的稅額,自用住宅稅額僅佔總稅額的0.274%。

陳進雄說明,多數一般民眾適用自用住宅千分之2稅率,台中市平均僅增加198元,遠低於台北市1296元、新北市378元、高雄市324元、台南市257元與桃園市244元,為六都最低;而平均稅額為1056元,也遠低於台北市5168元、高雄市1442元、新北市1406元、台南市1282元與桃園市1129元。因此,不論增加額度或應納稅額,台中市均為六都最低。

另外,一般用地則適用千分之10至55稅率,台中市平均增加4558元,僅略高台南市3073元、桃園市4548元,遠低於台北市1萬7773元、高雄市7355元、新北市4801元,為六都第三低;台中市平均稅額1萬4075元,僅略高於台南市1萬2402元,低於台北市7萬0245元、高雄市2萬6370元、桃園市1萬8060元、新北市1萬7946元,為六都第二低;顯示不論在稅額或調整幅度,在六都中皆相對較低。

陳進雄也提醒,目前台中市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戶數為31萬8914戶,可能符合資格、卻未提出申請者大約還有1萬5000戶,比例約4.7%,呼籲民眾主動申請,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10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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