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柱訪大陸 李俊俋:不得簽署協議 否則依法處理
李俊俋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一、第33條之一都明訂,「未經行政院或各該主管機關授權,不得與大陸簽署涉及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所以不管和大陸簽的是協議、共識、或共同認知,通通不允許,像前陣子八個藍營縣市長到大陸去,簽了有所謂的八點共識,他們辯稱共識不是協議,這還是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任何形式的合作內容」。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劉世芳則說,「洪習會」不要踩紅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的非常清楚,不希望現在是民間團體的國民黨,跟大陸簽協議任何跟公權力、或政治權利相關的議題或協議。
劉世芳指出,就她了解,現在可能會有和平論壇、發展論壇、甚至有政綱等等,不管它的用語為何,希望不要逾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沒有授權的範圍,不希望藉由和平交流的名義,換取少數政黨內部的紅利或讓利。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表示,從2005年連戰到大陸去會見江澤民,有江八點之後,每一屆國民黨主席都要去跟共產黨握手,兩岸和平互動、握握手是好事,但非常擔心這次「洪習會」將要踩國家法律的紅線,因為洪秀柱已經拋出要簽署所謂的和平協議這件事,她再次強調沒有任何一個政黨,可以踩國家的法律紅線,去簽署所謂的協議,協議是國家和國家之間簽的,更何況國民黨現在是在野黨。
葉宜津說,江澤民講了江八點後,吳伯雄去見習近平時,也不過講了「堅持九二共識與反對台獨」,朱立倫和習近平見面,是講「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在亞太區域共同攜手合作」,這個可以接受,馬英九在「馬習會」上講「鞏固一中下的九二共識」,一中是有引號的,就退步了,但至少馬英九講九二共識的時候,有強調國際地位,希望大陸給予台灣國際空間。
葉宜津強調,其實九二沒有共識,所以才需要各表,蔡總統講的很清楚,有九二會談,這是歷史事實,但各表就是沒有共識,才需要各表,不能接受一中原則,更不能接受踩國家紅線的和平協議,請洪秀柱搞清楚國家法律,千萬不要踩國家紅線,希望洪主席懸崖勒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