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指出,日前偵辦某公司於民國103年間向多名被害商家訂貨,並以公司支票支付貨款,待取貨後,公司隨即搬空,支票跳票。被害廠商對公司負責人提告,才發現是人頭負責人,被害人追索無門。
全案經檢察官偵辦後,深入追查人頭負責人,進而發現幕後有一犯罪集團,林姓主嫌以俗稱「建廟」手法收購及轉賣公司獲利。
偵辦發現,林嫌收購的都是空殼或多年未營運公司,購買後先使公司正常運作,取信銀行及被害人誤信公司有相當商譽後,再向銀行申請上百張支票,再將公司及支票賣出或開立空頭支票詐騙多名被害人。
檢方在掌握事證後,由企業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林宏松、檢察官馬中人指揮員警前往林嫌位於桃園龜山住處,將林嫌拘提到案並保全扣押林嫌所有的車輛、原木茶桌組、古董等物。
檢方清查被害商家超過30家,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嫌涉詐欺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之虞,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察官將持續深入並擴大追查共犯集團及追討不法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