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表示,認定台灣自製節目認定,主要參考財政部與經濟部「進口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原產地認定基準」,並且考量主角、配角、編劇、導演、製作人等,判定是否屬於台灣自製。
針對無線電視台20時至22時,黃金時段戲劇類節目,台灣自製比率必須50%,台灣新播率必須40%,針對境內衛星電視台,17時至19時兒童節目,20時至22時戲劇、電影、綜藝節目,台灣自製比率必須25%,台灣新播率必須40%。
另一方面,未來20時至22時黃金時段,僅台灣自製節目才能冠名贊助,外購節目不能冠名播處,預計1至2周正式公告,給予業者半年緩衝期,最快明年5月能夠開罰,但台灣自製節目至入行銷鬆綁,包含商品、商標、播送總時間等。
NCC強調,預期將可提高業者本國自製節目播出比率,創造本國自製節目市場需求帶動新投資,但好的內容才是永續發展的關鍵,除產業自身的努力,亦期待文化部、經濟部及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將資源投入,提升影視產業製播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