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福興鄉的39歲蕭姓男子有家庭暴力行為,蕭男的妻子持有保護令並避居娘家。蕭男昨天上午到岳父住處找妻子要錢,雙方一言不合產生口角,蕭男竟持菜刀先後砍傷岳父、妻子的弟弟,蕭男的岳父頭、頸部有嚴重刀傷,送醫治療,仍在搶救。
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表示,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員警獲報趕往現場,逮捕蕭男並查扣犯案菜刀,訊後移送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陳立興複訊後認為,蕭男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殺人未遂、傷害等犯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昨天深夜聲押獲准。
彰化地檢署表示,蕭男因整日游手好閒,蕭妻難以忍受而分居,蕭男分居期間多次到岳父住處找妻子,或索討子女殘障補助津貼,曾與妻子家人發生衝突,還動手毆打妻子、岳父,蕭妻因此已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