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民眾到溪州鄉公所洽公,告知農業課附近有人在挖農地,行跡可疑。民眾帶著公所秘書吳音寧等人到現場勘查,發現該處緊鄰溪下路與道路隔著一道3公尺高的鐵圍籬。
吳音寧等人從外觀看,赫見裡面有一正挖土機正在施工,現場已挖出一道長100公尺,深約4公尺的大坑。吳音寧表示,該處為面積5分的農地,圍籬已架逾3個月,警方進入之後,才發現後方有一籃球場大小的小山,全部堆滿事業廢棄物,包括玻璃碎片、化學藥瓶罐和可疑粉劑,小山已長滿雜草,顯然已堆置多時,挖坑的目的可能就是要深埋廢棄物。環保局應該查明現場有否堆置有毒物質,以及是否污染水源之虞。
公所發現怪手仍違法開挖並報警處理,北斗警分局員警將現年59歲的陳姓挖土機司機帶回警局偵訊,陳某供稱係受雇到現場挖坑,其餘一概不知,警方正通知羅姓地主釐清案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