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和然表示,永續發展除考量世代公平,亦應顧及世代正義,為達到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兼顧,各種開發行為在規劃階段應同時考量環境因素,以預防及杜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因此,環境影響評估扮演著環境保護的首要把關者。
劉和然指出,目前新北市受理環評案件審查已做到隨送隨審制度,今年度至9月底已召開21次審查會議、5次現勘,審查52案件次,通過30案件,每案平均審查次數為1.73次/案,總計列管案共244件。
劉和然強調,為加速本市環評審查案件,檢討環評審查流程及修訂「新北市推動綠色城市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讓開發單位有所依循,以提升審查效率,縮短審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