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在會後轉述總統的裁示。總統表示,近年來,各界對於是否廢除監察院多所討論,「廢除監察院」也仍然是民進黨政府的一貫主張,但是修憲案必須通過國會四分之三的修憲門檻,依據目前立法院的生態,何時能達成難以預測,而在監察院未廢之前,監察委員仍負有彈劾、糾舉及糾正等權責,除了監督行政部門,也對於司法枉法裁判侵害人民權益提供救濟與保障,因此補提名懸缺的11席監察委員仍有實質意義。
總統並指出,許多關心人權的專家學者及公民團體多次呼籲監察院應增設人權專業人士,若能提名致力於人權保障的專業人士擔任監委,將可強化政府人權監督的功能。此外,在總統大選後,由現任總統補提名監察委員,並由新國會審查同意,將可使監察院更能反映新民意。黃重諺轉述:『(原音)現任監察院正、副院長及16位監察委員,都是由前任總統所提名,前屆立法院同意;但經過今年1月16日大選,新民意已經形成,若現階段總統補提名監察委員,並經由新國會審查同意,未來監察院的組成將更能夠反映最新民意。』
因此,針對目前監察院尚懸缺的11席監察委員,總統將在近日內開始徵詢社會公正人士,儘速任命審薦小組,並由副總統陳建仁擔任審薦小組召集人,啟動監察委員的提名程序,開始向社會徵才。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設監察委員29人,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6年。目前第五屆監察委員含正、副院長僅18人,尚懸缺11人,任期至2020年7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