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林祖戀(又名林祖鑾)原擬召開村民大會,商議透過上訪追討村民被侵佔的土地,但突然被帶走,並被控受賄。
大陸當局稱林祖戀擔任烏坎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其協助政府管理烏坎村系列民生工程的職務便利,為承建商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多次收受賄賂共人民幣44.3萬元(約新台幣220萬元)。
並且,在烏坎經濟聯合社對外購買抽沙船等船隻的經濟往來中,收取回扣15萬元;在烏坎村民生工程招投標過程中,違規設置門檻,為特定投標人提供幫助,串通投標並使其中標。
林祖戀受賄案月前在佛山宣判,他被判刑3年1個月,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