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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鼓勵北部設太陽光電 躉購費率增15%

中央社/ 2016.10.04 00:00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4日電)106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拍板定案,在計入高效能模組後,太陽光電躉購費率接近105年度水準,北部地區躉購費率加成15%;且因目標量提高,明年太陽光電也不採行競標機制。

106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8月初步審定時,因太陽光電及地熱發電躉購費率調降,9月20日經濟部能源局舉辦聽證會時,多家業者擔心不利台灣市場發展,不贊同調降太陽光電躉購費率5%至6%。

今天「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召開第3次會議。能源局副局長陳玲慧表示,雖然太陽光電設置成本逐年降低,但業者反映近來天災力道強、發生頻率高,造成保費增加,且考量再生能源目標達成進度,為獎勵業者,會中決定期初設置成本將不依國際預估成本降幅調整,因此審定躉購費率將較9月20日聽證會公告數值提高約1.29%。

另外,為鼓勵國內設置案採用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躉購費率加成由5%提升至6%。且為鼓勵北北基、桃竹苗、宜花等區域置太陽光電,北部地區躉購費率加成15%。

能源局組長蘇金勝進一步補充說,106年一般的太陽光電模組躉購費率雖較105年調降4%至5%,但計入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躉購費率加成後,約接近105年度水準。

同時,陸域小型風電及離岸風電部分,躉購費率相較聽證會公告數值分別提高5.22%及1.00%;陸域大型風電、川流式水力、生質能及廢棄物發電則維持聽證會公告費率。

依審定結論計算,106年度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屋頂型太陽光電1瓩至19瓩,每度電6.1033元,降5.83%;20瓩至99瓩,每度4.9772元,降4.52%;100瓩至499瓩,每度4.5388元,降5.56%;500瓩以上,每度4.4098元,降5.53%。

地面型太陽光電,106年年每度電4.5467元,降2.6%;新增的水面型太陽光電,每度電為4.94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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