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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琦:何志偉加油,你是對的!

NOWnews/ 2016.10.04 00:00
媒體報導,日前台北市議員何志偉質詢市警局時指出,鑒於酒駕事件仍然頻傳,台北市可否比照美國加州及泰國的作法,安排「酒駕累犯」到太平間洗大體以生嚇阻之效?對此,市長柯文哲受訪回應,「洗大體」也是一種專業,不要搞到最後,不是在懲罰酒駕,而是在懲罰死者;他說,至少台北市殯葬處不會同意。 坦白說,從柯P似乎不食人間煙火的「非專業、官大學問大」說法,就可由微知著了解他為何會離人民越來越遠的原因,檢視其邏輯,他說,酒駕一定要抓,他有交待警察局;其實,我們酒駕抓很凶,台北市酒駕傷亡人數很低,但代價是酒駕抓很凶,所以,他也跟社會局說,還是要從「上游解決」減少酒駕發生,而不是在酒駕後,警察再很認真的去抓,這不是好辦法。柯市長說,台北市都有配合台北地檢處輔導酒駕累犯講習;「要慢慢把酒駕當『病人』,而不是犯人」云云。 姑且不論柯P的愛徒曾御慈也是酒駕受害者不說,看看相關實際數據,雖然酒駕罰則年年調整加重,102年以後酒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甚至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徒刑,然而,光是台北市過去一年取締酒駕就超過1萬1000餘件,酒駕更是位居交通事故之首,105年截至8月份更已超過8000件,全國有73人枉死車輪之下,試問,以柯P奉為圭臬的科學、客觀精神而言,現行台灣懲罰酒駕的所謂到圖書館吹冷氣整理書籍,或是拔拔草、掃掃地的「社會服務」真的會有嚇阻作用嗎? 憑良心說,柯P「部分」對的是,酒駕一定要抓得凶,當然也要從「上游」想辦法杜絕,但他錯的離譜的是,酒駕者不該是「病人」,而應視為「犯人」,看看何議員對「累犯」已經「特別從寬」的解釋,考量部分民眾確有吃薑母鴨、進補而誤觸法令的「法外開恩」狀況,若要說一般民眾仍然不知不可酒駕的話,那豈不太過自欺欺人的可笑與無知?更何況,所謂要酒駕者「洗大體」的懲戒,當然不會是要酒駕者去洗自己「造業」的大體,而是類似「易子而教」的去感受自己所犯下的錯誤。 套句不管黑貓、白貓,只要會捉耗子的就是好貓的「科學精神」而言,無論是部分論者所建議的「鞭刑」,抑或是要酒駕者「洗大體」的模式,只要「相關配套措施」做得好,就絕不會有「不尊重亡者」的「不夠格」情事發生。準此,對於此番何議員要求「酒駕累犯」在改服社會勞動時,應優先協助大體清洗的良心建議,柯P若是「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的話,套句他自己的名言,你就少講點話,交給「專業的」去處理吧。

●本文作者為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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