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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督導小組 納入外部金融專家

中央社/ 2016.10.03 00:00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3日電)行政院今天召開兆豐案督導小組會議,決定將邀集外部金融監理專家參與,強化督導小組功能,對金融監理機制、公股管理進行整體性的檢討。

行政院下午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7次會議,由小組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主持,除小組委員外,金管會、法務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列席。

金管會在會議中提出「加強金融監理檢討方案及改革措施」報告,督導小組聽取報告後決定併同財政部前次會議所提的檢討報告,邀集外部金融監理專家參與,強化督導小組功能,除對兩部會檢討報告進行檢視外,也將對金融監理機制、公股管理進行整體性的檢討。

此外,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目前法務部將召開跨部會專案小組,為表重視,行政院也將指定1名政務委員召集,來強化協調整合工作。

金管會提出「加強金融監理檢討方案及改革措施」報告,改革措施包括(1)修正相關法規與作業準則,強化金融機構通報機制,包括增訂重大偶發事件包括「海外分行有遭當地主管機關調降評等或受處分之虞者」,如有此狀況者,應於2週內函報金管會,國內外金檢結束或收到檢查報告後,稽核單位或法主管應即時向董事會做完整報告。

(2)強化國外營業單位之監理機制,國外營業單位法遵主管、防制洗錢專責主管的設置,應符當地法令規定及當地主管機關要求。

(3)加強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功能,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例如強化委託會計師辦理內控制度查核的範圍與深度,其範圍應包含國外營業單位,總機構應設置防制錢單位及專責主管。

(4)金融機構總行及國外營業單位應加強與地主國監理機關之溝通。

(5)金管會也將依據MOU中有關資訊交換及監理合作內容,落實與相關國家監理機關的聯繫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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