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秀明今天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立委張麗善表示,Uber目前仍屬違法,日前透過廣告招募駕駛,被公平會認定有引人錯誤之表示,涉廣告不實,處以罰鍰100萬元並要求改正。但張麗善說,目前Uber仍持續透過廣告招募駕駛,公平會是否有繼續監控?
吳秀明表示,近期接獲檢舉,Uber在官方臉書粉絲團宣稱每趟旅程都有為乘客投保2000萬元的保險,這部分公平會已經立案調查,若涉及廣告不實,將加重處罰,最高可處以2500萬元的罰鍰。不過吳秀明表示,必須依其廣告時間的長短決定裁罰金額。
立委徐永明表示,近期颱風肆虐,Uber利用颱風加價,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吳秀明表示,聯合行為指的是不同車行聯合漲價,Uber只有一家公司,也沒有大到獨佔,不算聯合行為。
吳秀明表示,Uber的商業模式屬於「破壞式創新」,與現有商業模式不同,因此會對現有市場產生巨大衝擊,也因此有違法性問題。然而Uber具有創新的價值,因此各國處理方式也有些矛盾。
不過立委管碧玲認為,Uber主張自己是共享經濟,但Uber並不是閒置資產,因此不符合共享經濟的定義,要求公平會不該過度同情U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