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策略聯盟,間接入主中嘉案,經濟部投審會昨(20)日開會討論,懷疑遠傳將以債作股,實質掌控中嘉系統,規避相關法規,因此暫停審議,退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釐清爭議。
針對投審會退回中嘉案,NCC表示,未曾拒絕重審中嘉案,若有新事證,不會拒絕重審。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祕書張銘斌指出,考量遠傳併購中嘉案整體投資架構,遠傳身為主要出資者,且有以債作股、實質控制中嘉情形,委員認定可能有脫法行為、規避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規定,有關黨政軍不得投資媒體限制規定疑慮,因此退回NCC審議。~工商時報2016年 9月21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