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政府積極至22縣市向各界宣導長照10年計畫2.0,期間許多民眾關心的小型機構法人化及未來面臨機構換照的問題,行政院已於12日召開《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審查會議,希望能具體解決問題。鼓勵原先已在提供長照服務的機構團體,持續為長期照顧而努力。
行政院指出,為滿足多元需求,提供民眾便利及可及的長照服務,衛福部協同各縣市政府建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供受理申請、需要評估以及整合、連結、輸送長照服務的單一窗口,並肩負整合連結「醫療照護」與「生活照顧」二大體系的服務資源,目前已於22個縣市成立62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及其分站。
行政院表示,有長照需要的民眾,可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長照服務,該中心會派員到家中對民眾作生活功能評估,並連結或轉介所需長照相關資源,讓民眾獲得有效的長照服務。
有關中秋連假期間長照服務,行政院進一步表示,各縣市中秋連假期間仍持續提供的長照服務,包括居家服務及機構服務;另居家護理服務及居家復健服務,則將調整安排於中秋節連假前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