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指出,根據現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政務人員退職後,原服務機關可根據所涉機密程度,彈性調整赴中國大陸的年限門檻。
台聯痛批,馮明珠為了垂涎北京故宮顧問一職,利用法令授權原服務機關的彈性認定規定,自行將管制年限縮短,以達為己牟利之目的;此次事件凸顯該法的相關規定有瑕疵,有修法的必要性,台聯認為,必須將管制門檻設定更加嚴謹,刪除「自我解禁」的規定,所有政務官都須經應經審查會審查許可,始得進入中國大陸。
台聯進一步表示,應該還有多位馬政府政務官採取這樣的自我認定模式赴中國大陸任職,政府應立即清查並撤銷像馮明珠這類的案例,「將這些投奔敵國的政務官全數召回,並同步調查有無危害我國利益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