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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樂陞案 施振榮:董事會證期局有責

中央社/ 2016.09.12 00:00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12日電)樂陞案延燒,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今天表示,產業併購是整體經濟產業發展必要手段,併購法令應視實際狀況調整,不光是獨董,公司董事會和金管會證期局都有責任確認併購資金。

施振榮下午以工研院院士身分受邀出席2016 IEK專刊發表會暨台灣智慧城市發展關鍵論壇,會中接受媒體採訪。

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股權案破局,導致小股東慘賠,引發併購法令和股務代理責任等制度面問題。施振榮指出,產業要往前進步,實際併購案例若有問題,利益平衡共創價值的機制就要調整。

他指出,法令上的問題需要調整,辦法或是命令可以隨著實際狀況調整,法令有時會跟不上需求,立法部門和各部會可以做出必要調整。

至於是哪些法令可以調整,施振榮不諱言指出,不少法令是政府單方面的想法,由於擔心陷入關說的迷思,未能深入了解需求方。他認為,政府立法應該多了解產業面實際需求,這是讓共創價值的利害相關者,了解立法過程。

施振榮指出,併購案買方是否有能力併購,這也應該進一步確認;是否要透過刑罰方式達到嚇阻作用,施振榮認為可進一步探討。

至於確認併購資金是否到位的責任歸屬,施振榮認為,公司董事會應該有責任,不見得都是獨立董事的責任,公司董事會應該有確認的責任。

他也認為,金管會證期局基於職責也需確認,若公司董事會已確認併購資金,金管會證期局也需善盡督導責任。

面對國際產業併購趨勢,施振榮指出,併購是整體經濟產業發展的必要手段,要找到共創價值利益平衡的新機制,當事者要以未來利害相關者的權益做決定,領導者要保有社會資源進而做出最佳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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