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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北京故宮顧問 馮明珠:如違法就辭

中央社/ 2016.09.10 00:00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10日電)前國立故宮博物院長馮明珠受聘為北京故宮顧問引發爭議,馮明珠昨晚接受中央社獨家訪問時說,「如果我違法,我就辭,如果我沒有違法,為什麼要這樣做」。

過去馮明珠在故宮服務38年,從基層做起一路做到院長職位,今年5月中卸任後,日前她到北京故宮演講,並受聘為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時值兩岸敏感時機,她在這個時間點受聘顧問,也引發台灣社會爭議與討論。

馮明珠昨晚接受中央社獨家訪問時表示,她在博物館服務有30多年,「有任何博物館找我去當顧問我都願意」,受聘擔任北京故宮顧問,她認為沒有違法,「如果我違法,我就辭,如果我沒有違法,為什麼要這樣做」,但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不覺委屈」,認為「台灣社會不可理喻」。

政務官卸任後,赴大陸地區須經原機關申請同意,需要報准的期限從三個月到三年不等,馮明珠坦承在今年4月、5月確實有發兩個文給內政部移民署。

馮明珠表示,4月的公文提報年限為一年,之後會更改為三個月,是因為在行政院開會時,有部會討論提到,文化部的期限只有3個月,有些文化機構甚至不用控管,因此她才在5月13日請故宮人事室再次行文,將期限改為3個月,也獲得批准。

至於將期限縮短為3個月,是否在卸任前就已有計劃前往中國?馮明珠否認,也強調在6月她受邀到福建博物館演講,當時還未過3個月的期限,她就向移民署提報申請;而這次去中國,事前她也向故宮人事室提報申請,但故宮人事室認為她已經過了提報的時間,不需要再簽核。

馮明珠也強調,她在受聘擔任北京故宮顧問後,8日她已經將聘書拍照傳給故宮人事室,並非沒有和故宮聯繫。她表示,這是無給職顧問,「沒有薪水也沒有辦公室,只是Honor(榮譽),他們需要我給建議才給」,目前北京故宮也還沒要她提供哪些建言。

外界疑慮馮明珠可能透露故宮庫房機密,她說,「故宮沒有機密」,要進器物處庫房需要器物處人員陪同,無法一人進出,她也以台灣銀行的金庫為例,「銀行有金庫,就算央行總裁也不能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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